1.产品简介: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、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,用于购买、安装直饮水净水设备并从事水站经营的贷款。
2.贷款额度: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。
3.贷款期限: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,最长不超过5年,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设备供应商或授权经销商承诺的质保期。
4.担保方式:原则上采用信用方式办理,设备供应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担保的,采用保证方式办理。
5.还款方式:定期结息到期还本、等额本金、等额本息、分期还款均可。
6.贷款利率:按照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,综合贡献度较高的可适当给予利率优惠。
备注:具体贷款额度、利率等以本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。